被撞行人状告公交公司 讨美容和精神损害费
导读:
骑自行车的张女士被一辆公交车撞倒,5个多月过去了都不能长时间站立和行走,为此,张女士将北京市公交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6万余元。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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