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驾驶撞人 交通事故索赔获赔五万八
导读:
因为超车时没有注意观察,竟然把路边行人的下巴撞碎。2010年3月23日,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判决车主和保险公司依法赔偿行人徐某各项损失费用五万八千元。
2009年11月10日11时40分,在城南工业园区某工厂上班的徐某骑车匆匆忙忙往家赶,她没想到会飞来横祸,一起交通事故导致自己的下巴被撞碎。当天搞货物运输的杜某驾驶着普通轻型货车,由工业园区往五河城关飞驰,当行驶到五河城关分洪闸桥面时,杜某在超越同方向行驶的四轮机时没有注意观察,货车尾部狠狠的挂到了四轮机,导致四轮机方向失控,四轮机又刮倒在四轮机右前侧骑自行车的徐某。事故经五河县交警部门认定,杜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四轮机驾驶员赵波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徐某受伤后被送到五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下颌骨多发性骨折。后经鉴定,徐某下颌骨多发性骨折遗留中度张口受限,构成九级伤残,为了取出下颌骨中的钢板还需要二次手术。
说话仍有些困难的的徐某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院后把杜某和杜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及四轮机车主告上了法庭,要求3被告赔偿自己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六万余元。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杜某、保险公司及四轮机车主赵波赔偿徐某各项损失五万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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