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搭乘亦要承担责任
导读: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滨州5月7日讯一旅客无票乘坐朋友的客车,途中意外受伤,向车主索赔医疗费不成遂将本是朋友的车主告上法庭。4月29日,沾化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车主张某赔偿原告夏某医疗费等损失4706元。
2005年3月15日上午,沾化县城镇居民夏某乘坐朋友张某驾驶的客车去滨州办事,碍于朋友情面,张某免了夏某的车票。途中,因张某驾车速度过快,致使夏某摔倒在车厢内而受伤,造成右股骨骨折,为此住院治疗27天花去医疗费4416元。夏某要求张某赔偿未果,无奈将张某告上法庭。
法庭上,张某辩称,夏某未购车票,其与自己不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因此拒绝赔偿夏某的损失。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夏某在征得张某同意的前提下,免费搭乘其客车,夏某与张某之间事实上已形成旅客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张某有义务将无票旅客即夏某安全运送到目的地,但因途中张某驾驶该客车时车速过快致使夏某受伤,而夏某在乘车过程中并无过错,故张某对夏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本判决现已生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免费搭乘出事故也要赔偿。理由是什么?下面就由法律快车为你以案介绍。【案情基本介绍】刘某与余某都是灵山县石塘镇农民,两人平时喜欢一起玩耍,是一对好朋友。
【案情】2009年8月,黄某从家出发去镇上购买农作物种子,当行至约总路程三分之一处时,遇到正好同向的熟人李某驾驶摩托三轮车。于是黄某招手示意李某停车,让其顺便带
大众网-齐鲁晚报本报滨州5月7日讯一旅客无票乘坐朋友的客车,途中意外受伤,向车主索赔医疗费不成遂将本是朋友的车主告上法庭。4月29日,沾化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
连带责任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那么,保证人是否应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