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索赔难 律师支招车祸索赔
导读:
“不赔我那么多钱,我就不下车!”“你拿不出票据,我没法子给钱。”因为交通事故赔偿谈不拢,受害方赖在肇事方车上不下来。这一幕发生在10月26日晚上,从18点一直僵持到当晚22点左右,派出所民警先后来了两次,才将受害方暂时带离轿车。律师表示,这种交通赔偿问题,起诉反而更简便。
肇事方:对方只知道要钱
据介绍,交通事故发生在今年8月30日。据肇事方舒先生回忆,当晚23:00左右,他一个人开着轿车回家。“我开车经过临泉东路月亮湾小区附近时,突然车前窜出一个人,我赶紧踩了急刹车,但行人还是被撞倒在地。”
舒先生下车,发现倒在地上的是一名三四十岁的女子。随后,他报了警,又将女子送到了省立医院。
女子姓刘,头部在摔倒时,肿了一个大包。医院急诊检查后,“一脚指头有裂纹,另外主要就是头部的肿块了。”舒先生称,医生认为问题不大,建议先观察两天。第三天,舒先生又带着刘女士到了医院,“医生还是说没有大碍,现在病历都在我这。”
后因为刘女士要求休养后再做处理,于是一直到10月26日,双方才来到交警队结案。
在交警队,舒先生的妻子拿到了全责的事故认定。但在赔偿问题上,双方谈崩了,“他们什么票据也拿不出来,就知道要钱。”
受伤方:有些费用没票据
“我妹妹都在床上躺了近两个月了。”刘女士的哥哥刘先生称,向舒先生方索要7000多元赔偿是十分合理的,“每个月1600元误工费,两个月就要3200元。还有1230元医药费,这些天在我家的伙食费1000元,她女儿请了一个月假来照顾她,还要1000元护理费。另外,还有看病的打车费,住小旅馆的住宿费等。”
刘先生称,妹妹的伤情远不是舒先生说的那么“轻”,“脚部虽然没有骨折,但有挫伤,一个多月不能下地走路,就是现在脖子也不能往后扭。”对此,他表示很后悔,当时应该让妹妹直接住院,“当时没想到票据问题,就回家静养了。”
其间,刘女士住在了刘先生的家,伙食也由刘先生供给。这些费用中,“误工费可以让单位开证明,医药费也有证明,但剩下的就没有了。”刘先生称,“我们和舒先生之间的主要矛盾就是那没有票据的两三千元钱。”
律师:起诉反而更有效
从18:00左右,一直到当晚22:00左右,双方纠缠了约4个小时。其间,民警来了两次,终于让他们暂时“熄火”了。[page]
合肥市交警支队民警表示,对于这种赔偿问题,交警只能调解,如果双方实在无法统一,只能通过民事诉讼了。
“对交通事故赔偿来说,起诉反而是更加简便的方式。”安徽世邦律师事务所彭华表示,在刘女士索赔的几个项目中,有些是有票据的,但有些该多少确实不好定,需要酌情考虑,由法院判定则更为简单。
一般来说,“伙食费只有住院才能有,法律上说赔偿是指额外的损失,而饭不管撞不撞都要吃的。”
彭华表示,就这块来说,可要求些营养费,“但营养费多少,也不好定。”而护理费这块,也需要些证据,“像病历上是否注明需要护理。”彭华称,另外,像误工费也是没有票据的,只能依靠证明。
彭华表示,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会根据情况酌情考虑这些费用,再作出判决,“肇事方买了保险,拿着判决书也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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