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损失不超两千算轻微事故
导读:
交通事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为轻微交通事故:一、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二、各方事故车辆没有严重损毁,各方损失价值均没有超过2000元;三、各方事故车辆可以继续正常行驶。
广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超过2000元的,应在原地等候交警部门的处理。如果现场预估是2000元以下,但在具体的维修处理过程中发现超过此金额,可以向保险公司继续申请,待核实之后,会给出一个合理的理赔金额。
发生轻微事故该咋办?
属于轻微交通事故的,车主应当按以下基本程序处理:事故发生→立即停车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用手机等设备对事故车辆位置拍照或者标划车辆现场位置→不需办理保险理赔的,马上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方式;需保险理赔的,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路外空地、停车场等不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的地方,向保险公司报案→迅速填写《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按照保险公司指引,前往理赔服务点、路外空地、停车场等不占用车道的地方办理查勘理赔(高速公路、快速路上应将车辆移至服务区、收费站、紧急停车带等地);前往理赔服务点的,各方当事人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共同到达理赔服务点办理查勘理赔。
当事人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不撤离现场、不履行快处快赔义务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对事故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违反规定停放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引发二次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广州公安交警部门和保险业共同呼吁,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而不应占道争论,尽力减少对社会公共安全和道路通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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