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诉讼 > 道路交通事故诉讼常识

道路交通事故诉讼常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5 19:59:41 人浏览

导读:

道路交通事故诉讼常识一、管辖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财产损失为2年。三、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简易程序审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

  道路交通事故诉讼常识

  一、管辖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财产损失为2年。

  三、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简易程序审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

  四、诉讼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损物损证明、人身伤害的医疗费、交通费、伤残鉴定费发票,误工、被扶养人情况、伤残鉴定、死亡证明等。

法律快车交通事故法频道为您整理交通事故相关知识,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