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及注意事项
导读:
一、 赔偿标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注意事项
??1、虽然本条规定营养费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的基础上,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但医疗机构的意见却非常重要,是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确定营养费给付的重要依据。
??2、关于营养费的给付标准,实践中一般参照受害人的伤残情况酌定。如果受害人需要补充的营养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无关,则受害人不得就该营养费提出赔偿要求。
百悦李伟交通律师团提示:
目前上海地区营养费用标准为20-40元/天,期限根据法医鉴定报告确定。如有意适用最高40元标准,应注意在出院小结、病情状况(如病危通知、病情严重程度)等证据上注意营养等方面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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