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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不同,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31 13:34:32 人浏览

导读:

在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时候都涉及一个计算标准问题,即上述我们提到的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但是如果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不同,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标准高于受诉法院
在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时候都涉及一个计算标准问题,即上述我们提到的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但是如果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不同,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当然,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涉及到l关标准问题时,也是按照上述原则。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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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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