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醉驾入刑第一人”获刑
导读:
5月1日,“醉驾入刑”新规实施首日须某酒后驾车撞伤数人,这起“上海醉驾入刑第一人”案今天上午在松江区人民法院正式宣判,“奥迪男”须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庭审时,须某表示,5月1日事发当天,其在亲戚的喜宴上喝了二、三两白酒,饭后借朋友的奥迪轿车驾车会友,在松江九亭镇与一辆从道路右侧通道转出且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追尾。小客车被撞击后失控,撞向路边大树,造成车上6人轻微外伤,两车均不同程度损坏。
案发后,须某的酒精血检结果为1.84mg/ml,成为“上海醉驾入刑第一人”的他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备受关注。案发后,须某自知情况严重,积极与伤者达成赔偿协议,共赔偿医疗费、车辆维修费等共计7.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须某因酒后驾车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多人受伤,鉴于须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须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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