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药家鑫的愤怒需要法治理性
导读:
近日里,药家鑫一案使得司法理性与民众情绪纠缠其。
在公众的情绪化表达中,药家鑫“必须死”,差不多成了一条“敌我阵营”的分界线,凡是支持药家鑫“必须死”者,归于追求公平正义一方,而反对药家鑫“必须死”者,则成了“反动分子”。其中最为典型的表现是,公众将为药家鑫辩护的律师,也列入了口诛笔伐的重点对象,特别是律师在辩护时抛出“激情杀人”一词,更是被人们视为律师“无义”的典型表现。
药家鑫上诉,本来是法律赋予药家鑫的权利。药家鑫案二审,本来是正常的法律程序。因为公众对药家鑫案的极度关注,上诉与二审甫一披露,立即又在网上掀起波澜。更因为药家鑫作案手段残忍,公众或许是出于义愤,对药家鑫上诉颇多非议,更有甚者,一些人直接指斥药家鑫的辩护律师为“讼棍”,予以口诛笔伐。看到网上诸君的跟帖留言,不能不让人平生感慨。我们可以对药家鑫的残忍行为心生义愤,但因为心中充满愤怒,由此而淹没法治理性的话,对中国的法治进程来说,其实有百害而无一益。
自从报端披露药家鑫案之后,药家鑫的生死就成了国人高度关注的焦点,“不是药死就是法死”的声音一直不绝于耳。因为药家鑫的卑劣与凶残,更因为公众普遍认为药家鑫代表特权与金钱一方,而受害者是无钱无势的社会底层民众,药家鑫一案如何判决,承载了普通公众太多的追求公平正义的希望。因为公众普遍认识到,在金钱与特权的强势地位面前,草根阶层无疑处于弱势地位,“法治是公民最好的铠甲”,希望在法治晴朗的天空下,公平正义的阳光能够照耀共和国的每一寸土地,公众普遍秉持这一基本理念,正是推动共和国法治进程的重要力量和希望所在。
本来,高声叫喊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必须死”,无论如何都显得残忍,可是在“不是药死就是法死”这个二元选择中,人们自然只有高叫药家鑫“必须死”,因为共和国法律不能“死”。可是,因为药家鑫案司法理性与民众情绪纠缠其中,在公众的情绪化表达中,药家鑫“必须死”,差不多成了一条“敌我阵营”的分界线,凡是支持药家鑫“必须死”者,归于追求公平正义一方,而反对药家鑫“必须死”者,则成了“反动分子”。其中最为典型的表现是,公众将为药家鑫辩护的律师,也列入了口诛笔伐的重点对象,特别是律师在辩护时抛出“激情杀人”一词,更是被人们视为律师“无义”的典型表现。于是乎,人们在痛恨药家鑫的同时,连同为药家鑫的辩护律师也一古脑儿地痛恨了,更有甚者,有人在认为药家鑫“必须死”的同时,觉得为药家鑫辩护的律师也“该死”。[page]
不错,律师为药家鑫辩护,是要收费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律师,实在是高尚不到哪里去。较之于公众对药家鑫义正辞严的讨伐,辩护律师律师为药家鑫巧舌如簧的辩护,似乎显得厚颜无耻。然而,看到网络上充斥着药家鑫辩护律师“该死”的言论,很容易让人想起法国大革命时为“人民公敌”的国王路易十六辩护的律师马尔泽布。
马尔泽布为路易十六辩护,面临着“律师胆敢为国王辩护,只能见上帝”的官方威胁,更承受了“路易十六必须死,因为祖国必须生”的民意压力。顶住压力为路易十六辩护的马尔泽布,其悲惨的结局是,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可是,今天的法国最高法院的大堂中,矗立着马尔泽布的雕像,以此来彰显律师在法治中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