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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宣贯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法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7 12:39:10 人浏览

导读:

本文为大家提供详尽的“交通运输部宣贯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法规”内容,由法律快车交通事故栏目组编辑总结。9月6日至7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法规及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第一期宣贯培训会议在天津召开,来自北京、河北、天津、山东、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8个省市


9月6日至7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法规及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第一期宣贯培训会议在天津召开,来自北京、河北、天津、山东、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8个省市的200名代表参加培训。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在全国公路行业推行信用体系建设,是市场监管的需要,要通过信用管理来规范市场、净化市场,让有能力、有信誉的企业有活干,在招投标过程中给予奖励,让能力不足、信誉不佳的企业上“黑名单”,逐渐被市场淘汰。今后,对于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企业的管理,将采取资质管理和信用管理相结合,以信用管理为主的方式。


  李华介绍,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06年印发了《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2009年年底,颁布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今年6月,部级信用信息平台正式运行,目前已具备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条件。他强调,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安排是自上而下进行的,但执行和实施需要自下而上。一要认真学习,明确文件的基本要求,了解信用评价规则,掌握评价办法,并对不完善的地方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要公平公正,客观严格,不搞地方保护;三要做好地市县的培训工作;四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管理措施,扎实推进信用体系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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