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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朋友注意07年起济南增加禁行路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8 16:47:15 人浏览

导读:

济南市公安局通告济公通[2006]2号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自二〇〇七年元月一日起,下列道路全天禁止两吨以...

  济南市公安局通告

  济公通[2006]2号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自二〇〇七年元月一日起,下列道路全天禁止两吨以上(含两吨)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每日7时至21时禁止两吨以下载货汽车、摩托车通行:

  一、英雄山路(南起二环南路路口、北至八一立交桥南口路口)、纬二路(南起八一立交桥南口路口、北至天桥南口路口)、济泺路(南起天桥南口路口、北至二环北路路口)。

  二、解放路(东起二环东路路口、西至青龙桥路口)。

  三、花园路(东起二环东路路口)、明湖东路、明湖北路、明湖西路、经一路、槐村街、营市街(西至经十路市立五院路口)。

  四、被禁止通行的车辆确需进入上述道路的,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指定路线、限定速度通行。禁行道路区城内驻区摩托车可就近借道安全通行。

  五、本市其它道路的通行规定不变。

  六、违反本通告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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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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