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拼车属黑车?!北京交通部门新规引发争议
导读:
借鉴奥运会期间绿色车队的经验,北京拟立法对中心区日间货运实行总量控制。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二审,草案还规定,大型商业设施立项时须作交通影响评价。
区县可控制新城昼运总量
修改后的草案第25条规定,城市中心区的货运应当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实行夜运为主、昼运为辅的方式。对在城市中心区内从事昼运的货运车辆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择优配置,并逐步实施。
另外,此次草案新增了区县政府对新城中心区全天通行的货车实行总量控制的内容,授权区县政府对新城的昼运车辆实行调控。
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刘缙表示,城市道路资源有限,总量控制的目标肯定要比现在的小。但具体规模还在测算中,这样既能缓解交通压力,另一方面能保证市民生活。中心区的范围划定也尚未确定。
■ 回应 已通过发证控制白天货运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表示,北京一直在对白天城区内的货车进行总量控制,至于控制的方式,是通过交管部门核发的运输许可证件来掌握的。现在,以条例的方式将其固定下来,是让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其精神是优先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同时兼顾缓解交通压力。
至于城市中心区的范围,市交通委法制处相关负责人解释,一般的理解是北京的四环以内,但随着不同时期管理需要,这一范围有时会有变动。
大型商场应进行交通评价
草案还规定,大型商业设施在立项时,应当依法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未进行评价或对交通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将不予立项。此外,城市中心区的商业设施应配建装卸和存储设施。
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进行交通影响评价主要针对目前一些大型商场、家电卖场给周边带来拥堵的现象。
【争议焦点】
条例摘要: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或者货运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问题:市民顺路拼车是否违法?新条例是否会对此做出处罚?
“拼车不应当做黑车处罚”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张引称,法规暂不会对此进行规定
本报讯 条例草案中,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或者货运的,由道路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营,并处以最高10万元罚款。但备受争议的拼车是否也应该受处罚并未在草案中给与界定。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张引表示,拼车不同于黑车,他不赞同把拼车当做黑车进行处罚,但该法规目前不会对拼车行为进行相关的规定。
张引解释说,之所以并没有将拼车内容写入法规,主要是拼车从环保、节能的角度来看,都有积极意义。从经营的角度来讲,拼车不好管理,情况比较复杂,但他认为拼车不应该算黑车,不要去罚。
同时,拼车如果涉及交通事故赔偿,具体认定标准也比较困难。张引表示,纳入法规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且很多情况不好操作,譬如拼车发生事故后,赔偿责任如何界定等。
■部门回应 “收费拼车实质等同黑车”
交通部门人士称其扰乱运营秩序该严罚
北京市交通委法制处相关负责人解释,现行《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是1997年颁布的,当初的对违规运营的罚款额度,在12年后,已不适应现实发展。此次修订《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打算将最高罚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是与国家规定保持一致。
对于市民私下拼车是否按以上条例论处的问题,昨日,市交通部门有关人士解释,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市民私下拼车的行为,只要有收费,产生了“营业收入”,一直是按照“黑车”论处,在执法上,按照“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进行处罚。
至于为何要对拼车严格处罚,该人士解释,首先,收费的拼车行为,产生了营业收入,在交税上存在漏洞,也扰乱了正规的运营秩序。其次,也是最主要的,在人身安全上存在隐患。“出问题了怎么办?”虽然“上下班顺路拼车”的行为,和全天候趴活儿的黑车有明显差异,但在法律上,两种行为的实质是一样的。
■ 市民故事 怕被罚 连夜删掉拼车帖
市民质疑拼车只收油耗成本是否算违法
家住劲松的周先生在上地工作,每日上班往返近80公里。奥运单双号期间,周先生在论坛上找了家住附近的同事,拼车上下班,“今天我接他,明天他接我,都不收钱,又快又方便,感觉不错”。
单双号结束后,原先拼车的同事搬家了,周先生打算另找一个拼车伙伴,他发现很多社区网站都有拼车信息,一个网友和他上下班的路线正好重合,对方要求搭车人每天分担20元油钱,“真的不贵,我的车每天往返油耗都要40元。”就在此时,周先生从报纸上看到交通部门表示,拼车属于非法运营,他吓得推掉了发帖的网友,还连夜把自己在网上留下的拼车邀请帖全删掉了。
“其实如果能拼车真挺好的,我们俩也算少开一辆车。”对政府部门对人身安全的担忧,周先生表示理解,但他疑惑,“如果拼车人只收取油耗成本,没有另外加钱,没有赢利,这也算非法运营吗?”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上海私家车车主可以发布拼车、顺风车的出行信息。私家车也要符合合乘出行的规定,比如上海市注册、车辆为个人所有等。那么在拼车、顺风车出行时候,也要符合相关规定,比如
核心提示:有偿拼车涉嫌非法营运?!如果拼车要均摊油费、过路费的话,是否属于非法营运的范畴呢?四川朴治律师事务所童律师表示:非营运性私车收取费用,属于非法营运。我
清晨,胡女士却高高兴兴地骑着自行车出门上班了,她手上戴着一副红色的毛线手套,这是我女儿给我织的温暖牌,现在还有几个女孩子会打毛线啊?胡女士的女儿在上海师范大学女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