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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计分对照表(2007版)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03 01:23:37 人浏览

导读:

1061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条例》第55条第1款《法》第90条1001062拖拉机驶入其他禁止通行道路的《法》第55条第1款《法》第90条1001063拖拉机载人的《法》第55条第2款《法》第90条1001064拖拉机牵引多辆挂车的《条例》第56条第1项第3种
1061

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

《条例》第55条第1款

《法》第90条

100

1062

拖拉机驶入其他禁止通行道路的

《法》第55条第1款

《法》第90条

100

1063

拖拉机载人的

《法》第55条第2款

《法》第90条

100

1064

拖拉机牵引多辆挂车的

《条例》第56条第1项第3种行为 

《法》第90条

50

1065

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的

《条例》第20条第2款第1种行为

《法》第90条

100

1066

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时间上道路学习驾驶的

《条例》第20条第2款第2行为

《法》第90条

100

1067

学习驾驶人使用非教练车上道路驾驶的                                                                                                                                                                                                                                                                                                                                                                                                                                                                                                                                                                                                                                                                                                                                                                                                                                                                                                                                                                                                                                                                                                                                                                                                                                                                                                                                                                                                                                                                                                                                                                                                                                                                                                                                                                                                                                                                                                                                                                                                                                                                                                                                                                                                                                                                                                                                                                                                                                                                                                                                                                                                                                                                                                                                                                                                                                                                                                                                                                                                                                                                                                                                                                                                                                                                                                                                                                                                                                                                                                                                                                                                                                                                                                                                                                                                                                                                                                                                                                                                                                                                                                                                                                                                                                                                                                                                                                                                                                                                                                                                                                                                                                                                               

《条例》第20条第2款第3种行为

《法》第90条

200

1068

学习驾驶人在教练不随车知道下上道路驾驶车辆的

《条例》第20条第2款第4种行为、《条例》第104条第4项

《法》第90条

200

1069

使用教练车时有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乘坐的

《条例》第20条第2款第5种行为

《法》第90条

50

1070

实习期内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

《条例》第22条第2款

《法》第90条

50

1071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第11条第1款第2种行为

《法》第90条、第95条第1款

50~200

1072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

《法》第21条第1种行为

《法》第90条

200

1073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

《法》第21条第2种行为

《法》第90条

200

▼1074

不按规定倒车的

《条例》第50条

《法》第90条

100

▼1075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条例》第62条第1项

《法》第90条

100

▼1076

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法》第36条第2种行为

《法》第90条

50

▼1077

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

《条例》第62条第4项

《法》第90条

100

▼1078

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法》第38、39条

《法》第99条第6项

500

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

●1079

逾期3个月未缴纳罚款的

《法》第108条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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