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运期间铁路道口安全工作的通知
导读:
铁路沿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全省合资、地方铁路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省合资、地方铁路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将铁路道口安全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三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春运期间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二、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铁路部《关于对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国家经贸委等一委六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明确管理部门,落实管理人员,清除私设道口,消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三、要进一步加强铁路安全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对无人看守铁路道口周边的村镇、学校、工厂,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铁路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铁路安全意识,确保春运期间的铁路运输安全。
四、对容易引发群体性矛盾的铁路道口和地段,要及时掌握信息,尽早化解矛盾;要组织地方公安部门及早介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0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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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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