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启动:上海车险大变脸
导读:
从7月1日起,车险新政正式实施:交强险全面启动,三款新的车险上市,最低七折的限折令正式生效。上海的中资保险公司也因此特别忙碌,测试车险新系统、培训人员、根据上海联合信息平台要求开通“交强险”系统;同时,向社会大力宣传新车险,如太保产险联合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在繁华地带举办咨询活动,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就广大投保人关心的交强险投保和理赔问题进行解答等。
交强险浮动费率
7月1日起,上海正式实施全国统一的交强险条款和费率方案。虽然全国范围内的交强险费率第一年不浮动,但上海地区将继续使用目前的费率浮动制度,依托上海市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同时,保险公司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和费率停止使用,启用经保监会批准的与交强险衔接的商业三者险条款和费率。目前,新商业三者险有赔偿限额划分为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100万等多档,车主可根据自身需要自愿投保。
与交强险不同,在7月1日至9月30日内,新商业三责险暂不实行费率浮动,但保单信息要录入上海市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从10月1日起费率水平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实行费率浮动方案。
上海保监局对强制三者险和交强险的交接进行了划分:7月1日之前已购买的强制三责险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强制三责险在保单保险责任期内有效,原强制三责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需要提醒的是,原保单按照约定承担相应保险责任,直至保险期限届满,也就是说,在理赔方面实行4万元限额的赔偿。另外,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
还有不少车主因为打折等原因,在7月1日前提前续保了强制三者险,但保险尚未正式生效,此类保险需要更换为交强险。上海保监局明确规定,7月1日之后生效的强制三责险保单和包含强制三责险责任的第三责任保险,投保人应尽快与投保的保险公司联系,在10月1日之前完成相应的保单变更手续。
车险条款大变脸
由各家保险公司自主制定的车险条款自7月1日起自动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A、B、C三款机动车辆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从中挑选适合的条款。目前,人保财险选择A款、太平洋产险选择C款、平安产险选择B款。这是2003车险自主制定条款以来的最大变动。业内人士指出,将车险条款从分散进行统一,目的是为了让各公司的车险价格在一个平台上,顺利推进限折令的实施,变价格竞争为服务竞争。
据记者了解,三款车险的保险责任差异不大,费率水平相当接近,相当部分费率值完全一致。只是由于三款费率在使用性质、车龄分类等的不同而略有差异,三款费率差异幅度导致最终保费的差异也就在1%左右。因此,对车主选择投保来说,车险保费的差异是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的。
不过与以往的条款相比,新车险增加了很多人性化的条款,保险责任扩大。其中,主险种增加是本次车险产品体系变革的最大亮点。原先的车损险和三者险是主险,现在三类车险主险中增加了车上人员责任险;B款和C款还将全车盗抢险列入主险范围,A款的主险中则增加提车保险。对于主险,车主可以单独购买,可以选择一家公司的,也可以到几家公司分别选择。同时,附加险中出现了新增设备损失、涉水损失、精神抚慰赔偿以及零部件被盗等特色保险。C款还将第三者的定义扩大到了被保险人和驾驶人的家庭成员。
新的车险条款最大限度保护客户的利益,如对于驾驶人在事故中负全责、主责和同等责任的免赔率由原先的20%、15%和10%降低至15%、10%和8%。同时,将绝对免赔额改为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驾驶技术比较有信心的客户可以约定一个小额免赔,通常为500元、1000元或2000元,保险公司仅对超过免赔额的部分进行赔偿,投保人可以享受到非常优惠的折扣。
保险公司亮出服务牌
交强险的统一实施、新车险条款的集中化,使得各保险公司车险在价格上的差别开始消失,更重要的是,保监会要求给投保人的最低折扣不能低于七折,这为保险公司的“价格战”设定了拦路石。于是,借着车险实行新政的“东风”,保险公司打起了服务牌。
连日来,太保产险总公司、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等举办车险说明会,就广大投保人最关心的交强险投保和理赔问题进行解答,为消费者了解交强险信息提供一个渠道和平台,对社会公众进行交强险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各家保险公司更在销售渠道、理赔等消费者特别看重的方面进行了比拼。
人保财险将服务重点集中在客户索赔的快捷、便利上,对小额车损案件,向客户承诺5日内可提车或3日内可支付赔款。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交强险抢救费用“通赔”,客户如果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可在出险地迅速解决事故受害人的抢救费用支付和垫付问题。在理赔处理方面,太保产险广泛地开设门店、服务部,与各地车管所、农机站、经销店、银行、邮局及居民社区建立保险代理合作,开通电话、网络等新兴渠道,方便车主投保交强险和车险。同时,增强了服务资源的配备,增加坐席人员及线路,在各地配备了足够的查勘定损人员并强化培训,加强人伤医疗核损方面的力量。
平安产险启动服务门店、销售队伍、PA18网站、客户服务热线、合作品牌4S车行和合作银行等6大渠道投保交强险。同时宣布:为客户提供“全国通赔”服务,平安的客户无论在何处出险,均可在出险地的平安机构完成从报案直至领取赔款的全过程。
阳光财险与卫生部紧急救援中心等共同合作,推出了阳光环球救援卡,当持卡人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时,可随时拨打阳光财险服务热线,可以得到900多家网络医院的服务,并准确、快速地为持卡人推荐医疗条件较好的、距离合适的医院,在抢救费用不足时,还能进行抢救费用垫付。
面对上述新情况,不少业内人士高兴地表示:从价格竞争逐渐转为服务竞争,这正是车险进行变革的最终目的。
周信家
保险条款和费率停止使用,启用经保监会批准的与交强险衔接的商业三者险条款和费率。目前,新商业三者险有赔偿限额划分为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100万等多档,车主可根据自身需要自愿投保。
与交强险不同,在7月1日至9月30日内,新商业三责险暂不实行费率浮动,但保单信息要录入上海市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从10月1日起费率水平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实行费率浮动方案。
上海保监局对强制三者险和交强险的交接进行了划分:7月1日之前已购买的强制三责险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强制三责险在保单保险责任期内有效,原强制三责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需要提醒的是,原保单按照约定承担相应保险责任,直至保险期限届满,也就是说,在理赔方面实行4万元限额的赔偿。另外,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
还有不少车主因为打折等原因,在7月1日前提前续保了强制三者险,但保险尚未正式生效,此类保险需要更换为交强险。上海保监局明确规定,7月1日之后生效的强制三责险保单和包含强制三责险责任的第三责任保险,投保人应尽快与投保的保险公司联系,在10月1日之前完成相应的保单变更手续。
车险条款大变脸
由各家保险公司自主制定的车险条款自7月1日起自动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A、B、C三款机动车辆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从中挑选适合的条款。目前,人保财险选择A款、太平洋产险选择C款、平安产险选择B款。这是2003车险自主制定条款以来的最大变动。业内人士指出,将车险条款从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