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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怎么发生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4 18:31:37 人浏览

导读:

现在我们国家车辆的数量非常多,这也就无形中增加了车祸的发生率,所以开车的时候一定要谨慎,要小心,要谨遵交通法的规定,这样就避免了车祸的发生率,以免给自己和其他人造成不良的影响。下面请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下车祸怎么发生的。

  现在我们国家车辆的数量非常多,这也就无形中增加了车祸的发生率,所以开车的时候一定要谨慎,要小心,要谨遵交通法的规定,这样就避免了车祸的发生率,以免给自己和其他人造成不良的影响。下面请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下车祸怎么发生的

  一、车祸怎么发生的

  一般分人为因素和机械原因。人为主要就是酒后驾驶,机械的原因就很多: 如刹车失灵、轮胎螺母掉了也可能方向盘的转动连接换掉了,也可能是传动轴突然掉了等等。

  二、发生车祸怎么划分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发生车祸如何处理

  1、现场处理。

  在交警到来之前尽量固定证据,如有摄像手机或相机应当拍照留证。如受伤人员急需抢救而移动,车辆需要移动位置时要切记画好位置轮廓;要注意当时是否有第三者人员和车辆对事故发生有影响,如有影响则需该人员、车辆留在现场共同向交警说明情况;当时的准确时间和交通信号情况要作好记录;注意对方车辆车况和装载情况;对于可能马上变化或灭失的证据可及时拍照或请路人作证言并签名,同时留下证人的联系方式;切记注意不要让对方人员破坏、移动现场。

  交警到来后要向交警讲清情况,尤其是对自己有利的情况,比如说对方当时车速如何;是否有开启转向灯;是否正在打手机(必要时可要求交警查阅手机通话时间);是否有第三方的影响等等,对交警没注意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

  交警制作的现场图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如对现场图有异议应及时提出。

  现行交通法规定交警在需要对车辆鉴定等情况时才可以将车辆扣留,一旦检测完毕就应当归还车主,所以受害方如果认为需要扣留对方车辆以作赔偿保障时,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查封对方的车辆。

  2、对于轻微事故,交警可以适用简易处理程序,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非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警应在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如果有肇事逃逸的,需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认定书。需要对人员、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需在结果确定5日内出具认定书。如未查获逃逸车辆,当事人需要认定书的,需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交警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出具认定书。

  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无异议应当签收,如有异议不愿意签收的,最好也要领取一份认定书,可以作为将来的诉讼证据之一。当事人需理解的一点是,对有异议的认定书进行签收并不构成对责任认定的认可,当事人仍然可以凭其它充分证据在诉讼中推翻该责任认定。

  3、交警调解

  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当事人共同请求交警调解的,可以由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期限为10日,如超期限则视为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不再调解。如调解协议达成,双方应签名确认,当事人应据此进行赔偿,并可以凭此协议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一方当事人拒不不履行协议,则另一方可以凭调解协议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针对车祸怎么发生的详细介绍,提醒各位车主,一定要谨慎点开车,否则带来的影响非常可怕。如果发生了重大事故,一定要冷静处理,千万不可以因为害怕而出现逃逸的情况,这样就是刑事责任了。还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向法律快车的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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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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