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立案多久可以进行鉴定
导读:
因交通事故而受伤的应在治疗结束后去相关鉴定机构做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机构在二十日内完成鉴定,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是可以申请相关部门重新鉴定的。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交通事故立案多久可以进行鉴定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1、法院不会依职权主动通知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如果当事人认为已构成伤残,应当在立案时同时提交伤残鉴定申请书,申请伤残鉴定。如果立案时没有申请,也可向审理该案的审判庭申请。
2、法院受理伤残鉴定申请后,大约在1个月左右(各地法院有区别)会通知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然后鉴定机构会通知当事人何时做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立案之日起,审限92天,也就是说最快当天下判决,算上送达,开庭后三天,最慢?92天从立案起那天,自己慢慢加呗。至于保险公司打款,判决书中一般会限定在某某期限内,这个问题你不用过多操心,耐心等结果就行,是多少就是多少,因为你的催促,多肯定不会多,少的话,那就不一定了,你天天催,法官也是人,也有情绪,情绪不好的时候,一些酌定项目,比如交通费2000,本来根据住院时长,往返距离,不说2000,结合实际1000肯定要的,我就要给你酌定500。在大数额赔偿标的中少个500,你甚至都感觉不出来,但出门白捡500块,你是不是开心的要请自己吃个饭?我想表达的很简单,法律有法条,有解释,有规定,不要无谓多做无用且可能导致副作用且不必要的事,不论你认为多特殊,多例外,对于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来说,不过是习以为常,任何赔偿项目,都是有明确标准。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历的伤残审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根底上,评价肯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审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2、伤残审定机构能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能够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3、审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能够延长十日。审定周期超越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4、审定机构应当在规则期限内完成检验、审定、评价。检验、审定、评价结果肯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审定、评价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审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审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审定结论有异议的,能够在接到检验、审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审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担任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拜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历的审定机构重新检验、审定。
6、当事人对自行拜托的检验、审定、评价结论有异议的,能够在接到检验、审定、评价结论后三日内另行拜托检验、审定、评价,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予以备案。
7、申请重新检验、审定、评价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审定、评价的时限与检验、审定、评价的时限相同。
发生交通事故后严重者或者有分歧时首先要报警处理,然后将受伤的人及时送进医院治疗,如果伤情较重还要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然后通过这个等级进行经济赔偿。交通事故立案多久可以进行鉴定,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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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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