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是怎样
导读: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首先需要检查对方的车辆状况,然后一定要拍照,核对好信息之后,就给投保的保险公司电话告知客观事实。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是怎样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1、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在核对完上述信息后方可挪车,不然之后会有麻烦,建议最好在双方认可和拍照之后,互换下驾驶本再挪车,防止逃逸事件发生。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第一时间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这样做能够防止后车追撞,保障车内乘客以及车辆的安全。
2、拍照。照片是快速处理中非常重要的证据,照片要求有一张能说明事故现场情况的照片,一张可以说明事故发生地点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张车辆发生接触部分的特写照片,最好把当事司机与车辆的合影也拍摄下来。
3、在核对完上述信息后,们要确认对方车辆是否无牌无证车辆,判断对方是否有喝酒。如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都应该马上报警,且不能移动车辆;如没有发现问题则可以把车辆移到不阻碍交通的地方。之后打开双闪、在适当的距离设置安全警告装置。如果可快速处理但未及时挪车、未设立安全警告装置等,警察到现场后会进行相应处罚。
4、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双方各自打电话到投保的保险公司,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损失情况。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受理本次事故后会反馈一个报案号,此报案号在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时需要用到。获得保险公司的报案号后,就可以填写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协议书要注明事故情况、双方信息、明确事故责任,最后事故当事人在纸上签字即可。这里很多人都不清楚的一点是,在双方都认可并且填写快速处理单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打电话报警的。
1、没有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不超过2000元。
2、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
3、事故车可以开动。
4、事故当事人都有为车辆买保险。
5、事故当事人都愿意到同一地点定损。
1、具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情形: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在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2、受伤人员认为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1、2款的规定,只要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不论是否是轻微伤,都不能由当事人自行解决,必须报警,但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的规定,造成人员轻微伤,并且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的,可以由当事人自行解决,不需要报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是怎样的全部内容。如果是涉嫌酒驾、醉驾、毒驾的情形时,那么就不能够适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