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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需要双方到场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12:23:06 人浏览

导读:

高速公路上由于车速非常的快,一般出现特殊情况的话驾驶员难以反映过来,这也就是高速路上车辆追尾的事故经常发生。那么对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需要双方到场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需要双方到场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高速公路上由于车速非常的快,一般出现特殊情况的话驾驶员难以反映过来,这也就是高速路上车辆追尾的事故经常发生。那么对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需要双方到场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需要双方到场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需要双方到场吗

  是要双方一起去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所发生的轻微的bai、没有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对事故成因没有争议的,在报警后,交警可不出警处理,可由双方直接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进行事故处理。

  而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交警部门应根据双方对确认的事故成因,按简易程序来认定事故责任,如果只有事故一方到场的,就无法确认事故原因,交警部门就就无法进行责任认定,也就无法对事故的后续的赔偿问题进行处理。

  所以,在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处理交通事故时,应由双方事前约好时间,一起到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进行事故处理。在去处理时,应带上双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如果车辆受损的,应将受损车辆开到快速处理中心以便定损。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

  不需要。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这样就具有法律效力。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高速公路追尾责任划分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需要双方到场吗全部内容。总的来说,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然是需要双方到场的,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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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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