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
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定的时间里没有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超过时间采取主张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进行时效抗辩的。一般情况普通的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为三年,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法律有明确规定,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但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是长期以来民事审判中颇有争议的一个问题,目前尚无定论。法官们的观点和做法很不一致,主要有:事故发生之日、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治疗终结或伤残评定或调解终结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根据该规定的文义解释,被侵权人通常是在事故发生的当场受伤,故很多一部分人据此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应自事故发生日起算。
在现实中,涉及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之日”被侵权人往往并不可以起诉,原因是此时被侵权人伤情还不稳定,医疗费用持续发生,是否构成伤残不能确定,被侵权人不能明确其诉讼请求,并且,被侵权人的治疗周期有长有短,长的要数月,甚至数年,如果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被侵权人实际起诉时间将受到治疗时间的制约,而对于治疗期间超过1年的,等被侵权人治疗结束,已过诉讼时效了,被侵权人的权利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这对被侵权人来讲是非常不公平的。
故对以治疗终结之日起算时效期间能够更好地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安心治疗,还能减少诉累,合理利用国家诉讼资源。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就是申请交通事故赔偿的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权利人虽然享有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但权利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权利人就丧失了该请求权。
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实体上的请求权,也就是胜诉权,但程序上的请求权并未丧失,还有权行使。也就是说,即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该受理,但如果义务人以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答辩,并拒绝履行义务,法院会判决权利人败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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