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造假怎么判定
导读:
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造成了他人的生命财产损害,确定驾驶员为主要责任人之后,是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所以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尤为重要,有人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造假怎么判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造假可以提起复核。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故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向其上级机关,纪检部门投诉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1、赔偿比例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赔偿。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2、赔偿项目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4)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造假怎么判定”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有异议,是可以申请复核程序的,如果交警有作假行为,当事人可向其上级机关,纪检部门投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