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导读: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方需要承担受害者在治疗期间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等。为了防止出现一些恶意的人群利用交通事故来索要巨额赔款,我国对于交通费的赔偿也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交通费赔偿标准是什么?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抬搬费,急救费等,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交通费赔偿额的计算以“实际发生”为标准。所谓“实际发生”的费用,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如果交通费用的支出属于实际与受害人本人的就医、配置残疾用具等必要活动,以及与其亲属处理交通事故相联系,并且费用支出的标准没有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一般交通费标准,则认为属于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由于必须和实际情况相结合,所以在确定方面可以灵活一些。
1、《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9项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10项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
应当以正式票据(指国家承认的能够作为报销凭证的税务发票和收费收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1、计算交通费的时间标准:包括当时前往医疗机构就医的交通费用和后来转院的交通费;
2、计算交通费的人员标准:包括受害人本人的交通费和必要陪护人员的交通费;
3、计算交通费的实际发生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用于交通的费用计算;
4、计算交通费的票据标准:应当以正式票据(指国家承认的能够作为报销凭证的税务发票和收费收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计算交通费的一般赔偿标准: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车旅费标准支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费赔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资料。如果受害者出现忘记保留发票的情况法院可能就不会判决赔偿,因此事故受害者一定要保管好相关的有效票据,这样才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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