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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结果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05 12:52:00 人浏览

导读: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来说,他在产生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时候,往往是因为保险的理赔或者是对于赔偿款的一个不一致导致的,如果要进行调解的话,需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进行相应的一个调节。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结果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来说,他在产生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时候,往往是因为保险的理赔或者是对于赔偿款的一个不一致导致的,如果要进行调解的话,需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进行相应的一个调节。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结果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结果有哪些

  1、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2、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2)责任认定;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

  二、交通事故调解是怎样进行的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1、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主持下调解。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整个损害赔偿调解都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结束交通事故。

  2、调解遵循自愿协商原则。交通事故的调解结果不产法律上的强制力,因此在调解时,当事人依照自己的真实意思,参与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各方当事人是否达成协议,必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自愿协商,相互让步达成的结果。如果说各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即终结调解。

  3、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行。调解赔偿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更易于各方当事人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对顺利。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只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调解两次末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终结书。

  5、赔偿调解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调解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

  三、交通事故调解的注意事项

  1、全面了解对方赔偿能力、车辆保险情况,比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商业险保额。掌握上述信息是调解的前提条件。如果对方有足够的赔偿能力或交强险、商业险齐全,在调解时就没必要过多做出让步,相关的赔偿是保障的。

  2、作为事故赔偿义务人,一般是车主,在调解时对各项赔偿要考虑全面。

  (1)严格按照保险理赔的赔偿标准签订协议,否则在保险理赔时会有麻烦;

  (2)对赔偿项目不要有漏项,否则即便是签订一次性解决赔偿的调解协议,对方仍可就遗漏的赔偿项目索赔。事实上,作为车主让对方直接诉讼可能更为简捷省事。

  (3)对于事故责任最好实事求是,不要出于自己有保险过多的承担事故责任,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在调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时候,他需要对交通事故的事实来进行一个重新的梳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结果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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