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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29 10:04:55 人浏览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我们需要去拿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的交通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我们到底去什么部门和地方去拿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怎样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发生交通事故,我们需要去拿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的交通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我们到底去什么部门和地方去拿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怎样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怎样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你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就可以了。

  二、交通事故责任的内容

  般交通事故案件,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会划分事故责任,并出具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门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怎样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问题的详细解答,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交通事故责任定书出来后,我们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拿取,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咨询本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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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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