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书各有一份吗
导读:
在驾驶车辆的时候,大家都希望能够安全,但是几乎每天都能够看到一些交通事故发生,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是需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得,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各有一份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根据事故的当事人多少来确定,没有确定的份数,交警会自留一份。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书各有一份吗的相关介绍,大家要多了解一些相关的事宜,尤其是注意道路交通事故出现之后,要及时的进行处理,避免对双方造成更多的伤害,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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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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