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面谈可以吗
导读:
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双方的影响其实都是相对较大的,对于责任方来讲要承担的责任也会更大一些。但是有些交通事故责任方可能因为工作的原因不能够进行面谈,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面谈可以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可以。
交通事故责任书是法院判案时对原被告责任认定过错划分的重要依据,你已经拿到了交通事故责任书,对方不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认定事实相符后作出判决,会依据交通事故责任书强制对方当事人履行责任。
当事人应当根据交通事故责任书中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时,可以依据交通事故责任书向人民法院起诉。
1、如果没有报警的立即报警;
2、迅速记录、复制肇事者及其所驾驶车辆的相关信息,比如:肇事者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及行车证复印件、肇事者住址、车辆投保强制第三者保险的保险单(这些信息均可以在交警办案人员处获得);
3、保存好医治病情所花费的一切费用单据(医疗费、挂号费、护工费、急救费、交通费)如果住院的出院后复制住院病历;
4、开具因误工所造成的误工损失证明,出院后如果仍需要家人护理的,还要开具家属护理人员因护理而造成的工资损失。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第六十六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除应当载明本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注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面谈可以吗的相关介绍,大家在驾驶车辆的时候,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同时也要注意认真的驾驶车辆,避免疏忽大意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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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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