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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2 22:03:15 人浏览

导读:

如果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我们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一个复议,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的复议来更好地明确交通事故的责任。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办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如果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我们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一个复议,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的复议来更好地明确交通事故的责任。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办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办

  这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情况下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0条规定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责任不等于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无法认定,民事赔偿仍然可以进行。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注意事项

  1、当时自愿协商解决交通事故的,应该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

  2、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填写后交各方当事人。

  3、时间一栏,使用阿拉伯数字,要精确到分。

  4、地点一栏,填写至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5、代码A、B是指事故当事人。

  6、姓名一栏,填写前须核对驾驶证等证件。

  7、驾驶证档案编号或住址一栏,填写驾驶证档案编号或现住址。

  8、电话一栏,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9、交通方式一栏,填写车种(如:大客、小货、小客等)。

  10、车号一栏,填写前须核对车辆牌照和行驶证等证件,并如实填写。对于黑色牌照的号牌,应在号码后注明(黑牌)。

  11、保险公司名称或保险凭证号一栏,填写保险公司名称或者保险凭证号码。

  12、事故事实一栏,按照当事各方的过错行为,参照《通告》第八条中的规定,分别填写各方当事人过错序列号。当事人无过错的,在“当事人B有”下划线上填写“没”字。填写完毕后当事人签名确认。

  13、在赔偿协议一栏,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的,在赔偿协议一栏签名处签名确认,并按下列方式填写:

  (1)当事各方同意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的,在“当事各方共同驾事故车到A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后画“√”。

  (2)当事各方同意修车的,在“日内”填写修复日期。

  (3)当事各方达成赔款协议的,应在“事故损失费元”处,填写赔偿数额(须大写);在“付款情况处”填写已付或未付。

  14、当事人在现场未达成赔偿协议的,可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或者持《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

  第十三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第十四条 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第十六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项情形之一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第十七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如果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不了解的也不满意的,我们可以咨询相关的专家,然后去申请一个复议。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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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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