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事故伤残标准是怎样的
导读: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想法自行选择。更多关于山东省交通事故伤残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被鉴定人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
3、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伤残标准是需要当事人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的。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山东省交通事故伤残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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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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