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导读:
产品的质量标准就是一个基本的给予和统一尺度,根据产品生产的技术要求,外观数量和质量进行规定,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各有不同的特性,标准会因每个人的掌握尺度不同而存在差异,对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可以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产品的质量表现为不同的特性,对这些特性的评价会因为人们掌握的尺度不同而有所差异。为了避免主观因素影响,在生产、检验以及评价产品质量时,需要有一个基本的依据、统一的尺度,这就是产品的质量标准。
产品的质量标准是根据产品生产的技术要求,将产品的主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从数量上加以规定,即对一些主要的技术参数所作的统一规定。它是衡量产品质量高低的基本依据,也是企业生产产品的统一标准。我国采用的产品质量标准有:
国际标准,是指某些国际组织,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规定的质量标准,也可以是某些有较大影响的公司规定的并被国际组织所承认的质量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当前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政策,但不能错误地把某些产品进口检验时取得的技术参数作为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这些参数只是分析产品质量的参考资料。
国家标准,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的产品质量标准,主要针对某些重要产品而制定的。
消费者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可以和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商家不同意退赔的,消费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一)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二)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对准许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要求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资格。
(三)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对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产品质量标准是怎样的相关介绍,对于公司的产品还是要进行质量的检查,这一些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的进行处理,不要进入市场,我们提供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日前,中国产品质量协会接到广东省一些企业的举报,经调查核实发现广州市东致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假借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的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发牌,并伪造协会
被打伤后可以立即做司法鉴定,前提是轻伤。若是重伤,比如骨折等,则应当等伤情稳定之后再做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
司法鉴定听证会不是必须要请律师的,通常会请案件相关的专家进行参加,对案件中的各项证据进行鉴定。我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
司法鉴定是可以接受个人委托的,并不是只能接受组织或者是机关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
重新鉴定与补充鉴定之间的联系为均需要进行鉴定手续,原鉴定结果是无法作为判决的依据的。之间的区别则为重新鉴定属于对原鉴定意见的全盘否定;补充鉴定则不改变原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