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付子女抚养费 企业能否代扣呢?
导读:
案例:
吴某是某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三年前与妻子离异,法院把2岁的女儿判给了女方,吴某每月应付给女方100元子女抚养费,数额约合其工资的15%。一年前女方再婚,吴某以女方再婚为由不再按月支付抚养费,女方向法院申诉。法院判定由吴某的公司强制从其工资中每月扣除100元,支付女方抚养女儿的费用。吴某对公司扣除自己工资不满,认为这是公司干涉个人私事,克扣工资,要求公司补发所扣工资,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吴某的要求合理合法吗?
律师分析:
非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经营者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在无正当理由和没有经劳动者同意的前提下,不全部支付劳动者工资。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克扣工资。所谓克扣工资,是指在正常条件下,劳动者按照企业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单位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了生产任务,而企业却未能足额支付给劳动者规定的工资报酬或借故不全部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属于非法行为。而本案的情况并非如此。
第一, 按照《婚姻法》第35条规定,由于婚姻案件引起的财产纠纷,负有义务的一方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时,他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自己应负的经济义务。对拒不执行者,有关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因此,出租汽车公司扣除吴某的工资正是协助执行法院的裁定,是依法履行自己的责任,是完全合法的。
第二, 按照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15条的规定,企业可以对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从工资中予以扣除,数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因此,出租汽车公司扣除吴某工资的理由和标准都是合法的,不属于克扣工资行为。
由此可见,吴某要求补发所扣工资的申诉是不成立的,应该及时足额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否则其所在单位有权依法从其工资中予以扣除。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一张76万余元的超生罚单让董事长厉少青一夜成名。而已生有两个女儿,再婚后又育龙凤胎的贫困村妇冯春荣面对3万8千元的罚单却说,法也违了,你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20
网友提问:离婚纠纷的事我们已经离婚有一年多了!我有一个女儿法院判给我的,当时法院判抚养费21000给我,女方到现在还不给我,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吗?苗露彬律师:申
我们都知道抚养费就是父母在离婚后,支付抚养子女的费用。那么,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核心提示: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下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