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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养儿14年不知 前妻赔精神损失费15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4 03:08:05 人浏览

导读:

张文(化名)怎么也没想到,离婚8年、独自把儿子抚养到14岁,忽然一天,发现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昨日,经过渝北区法院调解,他的前妻同意赔偿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共15万元。张文今年43岁,我市某
张文(化名)怎么也没想到,离婚8年、独自把儿子抚养到14岁,忽然一天,发现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昨日,经过渝北区法院调解,他的前妻同意赔偿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共15万元。

  张文今年43岁,我市某印刷厂职工,圆圆的脸型显得比较憨厚。10多年前,经人介绍,他与前妻李欣(化名)认识,并很快爱上了她。1992年3月,两人到民政局登记结婚。1993年12月,李欣生下一个可爱的儿子,张文沉浸在当爸爸的幸福中。几年后,两人的感情渐渐产生变化。1999年7月,两人由于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儿子由张文抚养。在离婚后的日子里,儿子成了张文的精神支柱。

  “你儿子怎么一点都不像你哟?”随着儿子一天天长大,周围的人跟张文开起了玩笑。这样的玩笑多了,张文心里犯起了嘀咕。他悄悄打量儿子:自己是圆型脸,儿子的脸是长瘦型的;自己体型矮胖,儿子却瘦高……

  张文越来越怀疑。最后,他委托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对他和儿子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出来的那一刻,如同中年丧子一样的难受。”鉴定结论是:张文不是张××的生物学父亲,时间是今年8月5日。那天,离儿子14岁生日还差4个月。

  拿着鉴定书,张文找到在南坪上班的李欣。面对鉴定结论,李欣默认了,不过,她说离婚时自己确实不知道儿子不是张文的,才答应让张文抚养儿子。接着,孩子从张文家搬到李欣家。“这对孩子是个多大的伤害啊。”张文很痛心。

  起诉后,张文向前妻提出赔偿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共15万元,李欣接受了。昨日,两人来到法院在调解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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