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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所谓“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6 05:45:26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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