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于网恋人间蒸发 3年后妻子诉离婚获支持
导读:
今年28岁的刘某,是山东省莒南县十字路镇农民。2003年春天,刘某与本镇青年李某自由恋爱。李某高中毕业后,一直在临沂打工。乏味的打工生活使李某迷恋上了上网。2003年5月1日,李某幸福地穿上了婚纱,和刘某登记结婚,秋天又喜得一子。可好景不长,结婚生子的喜悦根本没有冲淡李某的网瘾。2004年1月,身为人父的李某,因沉迷于上网聊天,不但对妻子和儿子不管不问,甚至连班(打工)都不上,还开始网恋。夫妻双方感情也因此不断恶化。2004年冬天,李某竟然不辞而别,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刘某不堪忍受被丈夫抛弃的痛苦,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和儿子的合法权益。
因被告李某下落不明,法院受理后,依法公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和起诉状。公告期满后,被告李某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李某因网恋遗弃妻子和儿子,失踪三年无音信,原告刘某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应于支持。法院遂依法作出准许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离婚,儿子随刘某生活,被告李某每年给付原告刘某子女抚养费1000元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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