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同居纠纷 > 解除同居 > 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承担的基本原则?

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承担的基本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2 23:00:48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第一、“约定优先”,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第二、无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原则上采用谁购买归谁所有的原则。但对于双方均有所出资,并且由双方共同使用
第一、“约定优先”,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二、无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原则上采用谁购买归谁所有的原则。但对于双方均有所出资,并且由双方共同使用的财产的归属问题,通产按共同共有原则处理。

  当事人在非婚同居期间,还必然要发生日常家务产生的债务,比如饮食、衣着、文化、娱乐、医疗、子女之教养等。对于这些日常家务,一般根据谁支出谁负担的原则。

  第三、对于一方在同居期间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财物,适用合同法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即赠予行为成立时,赠与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此外,由于同居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配偶人身关系,因此不存在因为同居关系而发生的人身性质的权利变化。也就是说,如果同居期间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无须负扶养义务;如果同居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另一方不能基于同居取得遗产继承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共同积累的是可以 分割
  • 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当同居关系双方感情破裂时,该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呢?根据不同的情况,我们做以下分析: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5、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6、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7、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53分钟前
可以投诉并要求退还差额费用。依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不得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非不可抗力不得改变行程,禁止欺骗行为。若存在虚假宣传、服务与合同不符,您有权要求退还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担保费在贷款还清后一般会退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为规避风险会要求担保,贷款结清后担保责任消失,担保费应退还。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影响您的信用记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货运车辆未上路,不能直接认定非法营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非法营运需有未获许可的经营行为及有偿运输活动,仅车辆未上路并不足以证明其非法营运。若确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您可以通过淘宝客服维权。根据《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若商品质量问题属实,卖家有义务退货、更换或维修。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权益受损,如无法退款或换货。
李迎律师
李迎律师
33分钟前
您好!方便电话进一步沟通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保险公司要求个税证明是合理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实际减少收入或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来计算。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针对您的情况,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即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您或您的近亲属、工会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