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收养法 > 解除收养关系 > 殴打继母强霸财产 老太起诉解除母子关系

殴打继母强霸财产 老太起诉解除母子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1 11:26:56 人浏览

导读:

抛弃十年养育恩,拳脚替代赡养,强占继母苹果园,老太心凉起诉解除继母子关系。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李小琴与被告张展鹏解除继母子关系。原告李小琴今年58岁,系灵宝市西闫
抛弃十年养育恩,拳脚替代赡养,强占继母苹果园,老太心凉起诉解除继母子关系。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李小琴与被告张展鹏解除继母子关系。

  原告李小琴今年58岁,系灵宝市西闫乡人,1976年6月与张展鹏的父亲张振结婚,双方均为再婚,时年张展鹏9岁,张振贤靠自己微薄的工资供家庭和抚养张展鹏生活。1988年李小琴夫妇给张展鹏娶妻成家,张展鹏结婚后后,便与老两口分开居住生活。2005年张振患病,张展鹏即开始领取父亲的退休金,并强占老两口的果园,为此发生争执,张展鹏多次欧打继母李小琴,经公安机关调解无效。2006年10月20日张振去世,李小琴、张展鹏之间关系从不融洽发展到非常紧张,张展鹏不但不尽赡养义务,还不止一次地为琐事打骂李小琴,老太太感到与张展鹏已无法共同生活,遂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解除双方之间继母子关系,庭审中,因被告张展鹏缺席,致调解无法进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展鹏随其父亲与原告共同生活,受原告抚养了十多年,与原告已形成继母子关系,现张展鹏已长大成人应该对原告尽赡养扶助义务,但对原告非但不尊敬、关心,反而以打骂等粗暴行为对待原告,致使原、被告继母子关系恶化,难以继续共同生活,遂判决准许双方解除继母子关系。(文中均系化名)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