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变成楼房 姐妹反目上法庭
导读:
大连市金州区的郝老汉和老伴有民房5间,膝下有5个女儿。女儿们长大成人出嫁后,有的女儿到外地工作,有的不在老人身边,只有小女儿郝小妹(化名)在老人身边侍奉。但5个女儿都很孝顺。1977年年初,郝老汉的老伴不幸病故了。小女儿郝小妹更加精心的侍候父亲,四个姐姐也一如既往地给老父寄、送钱,直至1997年1月老人去世。 料理完郝老汉的后事,4个姐姐见小妹侍候父母20多年,生活也不宽裕,纷纷放弃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均同意父母的遗产由郝小妹一人继承,并签协议为证,生活又恢复了平静。
到了1997年3月份,因金州铁路编组站征用土地,拆迁了郝老汉的5间老房子和小女儿郝小妹 夫妻所有的东厢房3间。分给其两套面积分别为87.47平方米、69.6平方米的楼房。郝小妹的8间民房换成了两套新楼房,消息传出,她两个姐姐却有点眼红了。于是,两个姐姐分头找小妹索要,从此,小妹的生活失去安宁。在万般无奈之下,郝小妹将3个姐姐及大姐的3个儿女告上了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法院依法判决两套楼房归原告郝小妹所有,诉讼费6090.00元,由原告郝小妹负担。(侯德伟 记者刘晓琦)
来源:新华网
引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