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不堪忍受长子常年家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导读:
2016年3月16日,72岁老人不堪忍受长子的长期家暴,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将是四川省首例父母受子女家暴而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例。
长子常年家暴,72岁老父无奈申请“保护令”
“我这个儿子,从小就调皮,没少挨我们的打,和我们的关系也一直并不和睦”老人说,如果说过去的家庭纠纷甚至“家暴”,是因为一些琐事,而最近几年老两口和长子争执的焦点,就是两套自建房产。
夫妇认为,一向好赌的儿子,不但极少给他们生活费,而且他们怀疑这11万多元的拆迁安置补偿费,也被长子拿去赌输了,因此儿子才想到要从他们手中争夺这两套属于他们的房产,进行变卖。而且,还经常扬言要赶老两口出门。
对于父母的说法,他予以了否认。“11万多元拆迁安置补偿款中有一部分,再加上前几年我在云南包工程赚的一些钱,都用于偿还过去的债务。”
长子称,自己从没有动手打过父亲,过去虽有肢体冲突,都是父亲先动的手。父母霸占这两套房子,只是因为和自己关系不好,想留给女儿。
3月16日,72岁老人由于不堪长子的长期“家暴”,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若违“保护令”可罚款拘留,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第五条三项、第23条一款、第25条、第27条、第29条的规定,长期持续性地家庭暴力,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若其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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