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致妻子起诉离婚 男子赔1万精神损害费
导读:
广西新闻网讯 (记者 王斯 通讯员 蓝彬 严燕) 相恋9年才结婚,陈云与莫斌的马拉松式恋情,并未如愿得到幸福。两人婚后不到两年,莫斌就在外面拈花惹草,并在一次争吵中将陈云打伤。伤心的陈云以此为由起诉离婚,要求莫斌为实施家庭暴力支付3万元精神抚慰金。日前,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同时判决莫斌赔偿陈云1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妻子不堪忍受丈夫出轨
1999年,陈云与莫斌相识并相恋,2008年情人节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不久,陈云发现半夜常有陌生女子打电话给莫斌,且莫斌经常彻夜不归。2009年4月,陈云生了儿子后,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
2009年10月的一天,陈云在查看莫斌的QQ聊天记录时,无意间看到“上次是我开房请你,下次到你开房请我”之类的信息。当时莫斌发誓不再与其他女子来往,并写下一份保证书。内容为:“我,莫斌,保证从今日起,和某某不再有任何联系,如有违背,愿接受陈云给予的经济惩罚,数目为6万元”。不料写下保证书后,莫斌仍我行我素,双方为此经常发生争执。
2010年4月的一天上午,莫斌回家,因陈云开门时动作稍慢了些,莫斌便拳脚相加。事后民警到场处置并作了报案笔录。当天中午1时30分,陈云到医院就诊,经诊断,她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花去医疗费264.5元。 4月底,陈云以莫斌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并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为由,将莫斌起诉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要求与莫斌离婚。陈云还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录音光盘,用以证明莫斌自认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
丈夫自圆其说不愿离婚
2010年5月底,该案公开审理。法庭上,莫斌认为,他们夫妻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
莫斌认为,夫妻偶尔争吵只是陈云疑心太重所致,但并不影响夫妻感情。他根本不知道保证书上的某某是什么人,之所以在保证书上签字只是为了消除陈云的疑心。他还说没有对陈云施以家庭暴力,陈云所受的伤是因为得罪人而被他人殴打。同时,陈云称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到目前为止,公安机关根本没有对他作出处罚。
而录音光盘中是陈云套莫斌的话而录的,他根本不知道录音光盘中的“她”是谁,录音光盘不能证明他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莫斌承认,他在网上和别的女性聊天时确实有“开玩笑”的语言,但现实中并没有发生。为了小孩的健康成长,以及家庭的幸福,他恳请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家庭暴力导致分道扬镳
法院认为,陈云与莫斌历经9年恋爱才登记结婚,彼此间应当比较了解。但在婚后尚未到两年,双方即为婚外异性的问题产生争执和分歧。
莫斌身为一名已婚男子,他却未能正确处理与其他异性的关系,难免引起陈云的疑虑和不满。莫斌对此具有过错。
莫斌承认2010年4月确实曾与陈云发生过争吵,但否认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莫斌说,当日上午他与陈云吵完架,将近中午1时就离开家。而公安机关的接警时间是12时40分,陈云是中午1时30分到医院就诊,与双方发生争执的时间相吻合。法院认定陈云的伤情是受莫斌欧打所致。
最终法院准予双方离婚,双方婚生儿子随母亲生活,莫斌每月支付生活费25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教育费、医疗费由双方按实际支出各负担一半。莫斌对陈云实施家庭暴力,是造成夫妻不和以至于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在婚姻中存在一定过错。法院同时判决,莫斌向陈云支付医疗费264.5元及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
作者:王斯 蓝彬 严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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