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草案初审备受关注
导读:
今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初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下称“草案”),近日通过全国人大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中涉及“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两款法条,引发了法律界和妇女界的热议。
法条的具体内容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时公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的说明》(下称“说明”),涉及上述两款法条的立法说明:“在总结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告诫制度”;“借鉴国外民事保护令制度,总结部分地区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试点经验,草案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全国妇联的一项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中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30%;每年约40万个解体的家庭中,25%缘于家庭暴力。多数受害人为妇女、儿童等。
拥有地方立法权的海南省,早在2006年1月1日即率先出台《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并于同年12月联合该省公安厅制定了《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专项工作规则》,为推动全国及地方反家暴法的制定提供重要依据。
“法律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将为遭受家暴侵害的受害人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一定程度上可有效防范家庭暴力发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海南省妇联主席刘锦表示,出台全国性的反家暴法非常有必要,当妇女面对家庭暴力时,应勇敢地对施暴者说“不”,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海南省妇联统计,近3年来海南省妇女信访数据呈上升的趋势,但家庭暴力案件逐年减少。“这反映出随着地方预防和制止家暴法规的普法,海南反家暴的意识是逐年提升的。”海南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薛盛萍说,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对妇女、儿童、老人等所有家庭成员实施暴力,不再是家务事,是触犯了法律。
刘锦说,以往对于情节较轻的家庭暴力行为,公安机关会予以口头教育等。但往往刚教育完,过段时间家庭暴力还会再次发生。出具告诫书,可作为曾经发生家庭暴力的证据,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可据此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这对施暴者来说,具有不小的威慑力。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一定程度上可有效防范家庭暴力发生。“许多遭受家暴的妇女不报警,并不是不想报,而是不敢报。”
海南省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律师志愿者服务中心,目前有118名律师志愿者。担任海南妇女维权律师志愿者10余年的吴丽表示,“家暴对妇女儿童的伤害不是一时的,会延展到妇女的一生,影响孩子的家庭观。
一些受暴者此后患上郁抑症和焦虑症,甚至会诱发自杀的心理障碍。”吴丽说,防止家庭暴力,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护,还需要与社会责任和道德形成“组合拳”。
(原标题:反家暴法草案初审 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引关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
双方同意离婚不能马上离。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可以马上申请离婚登记。但是在申请三十天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才能办理完毕离婚手续,自此解除婚姻关系。
不育离婚财产的分配:不育不会影响到夫妻财产的分割,按照正常夫妻财产的分割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可。离婚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
夫妻婚姻存续期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夫妻可以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所有的协议,对双方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夫妻可
20年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如下: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离婚财产的分配,当事人协商不成的,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