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动态 > 女子婚后不忘初恋 更名再次结婚

女子婚后不忘初恋 更名再次结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0 22:39:24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南阳一80后女子,经人介绍与湖北籍一男子结婚。因不忘初恋,遂变更名字和身份证号,返回老家与初恋再次领证结婚。详情请看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摘自河南法制报的相关报道。南阳一8

  核心内容:南阳一80后女子,经人介绍与湖北籍一男子结婚。因不忘初恋,遂变更名字和身份证号,返回老家与初恋再次领证结婚。详情请看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摘自河南法制报的相关报道。

  南阳一80后女子,经人介绍与湖北籍一男子结婚。因不忘初恋,遂变更名字和身份证号,返回老家与初恋再次领证结婚。昨日,记者从南阳市公安局汉冢派出所获悉,湖北丈夫寻妻近一年了解事情经过后报警,名下有两个丈夫的该女子因犯重婚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6月21日,南阳市公安局汉冢派出所接到湖北籍男子李伟电话报警,请求公安机关追究其登记妻子王丽犯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并举报妻子王丽变更名字为王红,现居住在南阳市宛城区金华乡。办案民警调查后得知,2010年1月29日,南阳某县居民王丽与湖北籍男子李伟老家登记结婚,但王丽户口仍留在原户籍地。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王丽在户籍地先后申请变更了名字及身份证号,其摇身一变成了王红后,与初恋男子张强于2011年6月30日在原户籍地民政局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后王红将其户籍婚迁至张强户下,因南水北调移民其全家迁至南阳市宛城区金华乡,去年二人婚生一女。

  警方多方查询,始终没有找到王丽(王红),随依法对其办理了刑事拘留措施并上网追逃。昨日,经过办案民警多次做其家属思想工作,王丽(王红)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归案后,犯罪嫌疑人王丽(王红)对自己重婚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