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同居17年上法庭 男方索要补偿25万
导读:
新华网天津频道10月22日电 一对未婚同居男女为分财产闹上法庭,男方诉请解除事实婚姻、分割共同财产。女方称二人并非同居关系,男方仅是租赁她名下的出租车运营。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女方补偿男方5万元,其他互不追究。
何某与蔡某自1989年相识后互有往来,蔡某于1995年与前夫离婚,何某于2001年与前妻离婚。后二人在没有结婚登记情况下共同生活,并共同驾驶一辆夏利出租车从事客运出租业务。
2005年蔡某贷款在红桥区买了套住房,汽车和房屋产权均在她名下。2006年二人产生矛盾。2007年何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与蔡某的事实婚姻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主张权利,向蔡某索要补偿费25万元。
原告何某称,双方同居长达17年,对外以夫妻相称,车和房虽落在被告名下,但属于双方共同购置财产。
被告蔡某对事实婚姻予以否认,称双方不是同居关系,而是租赁关系,原告何某仅租用她名下出租车运营。并提供2002年经公证的她聘用何某为司机的合同作为证明。
红桥区法院查明,2004年客运出租车个体工商户变更基本户卡,其中载明原、被告都为经营者。2005年被告曾住院接受手术治疗,自行在患者基本情况表上填写与原告系夫妻关系,原告则在家属签字一栏亲笔签名。
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蔡某一次性给付原告何某补偿金5万元整,于调解书送达时执行。双方对其他互相不再追究。
新闻链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渤海早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
双方同意离婚不能马上离。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可以马上申请离婚登记。但是在申请三十天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才能办理完毕离婚手续,自此解除婚姻关系。
不育离婚财产的分配:不育不会影响到夫妻财产的分割,按照正常夫妻财产的分割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可。离婚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
夫妻婚姻存续期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夫妻可以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所有的协议,对双方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夫妻可
20年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如下: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离婚财产的分配,当事人协商不成的,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