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财产分割 > 离婚财产分割 > 夫妻离婚婚前按揭房产分割案例

夫妻离婚婚前按揭房产分割案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09 07:11:44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案情介绍】一离婚案,为结婚女方贷款买的房子,现仍在还贷中,房产证为女方。离婚产权怎么归属。【法律分析】1.如果女方已经在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婚后是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还贷的,那么属

  【案情介绍】

  一离婚案,为结婚女方贷款买的房子,现仍在还贷中,房产证为女方。离婚产权怎么归属。

  推荐阅读:

  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规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中需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

  1.如果女方已经在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婚后是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还贷的,那么属于自己所有,法律依据同上一种情形。

  2. 如果女方已经在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女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那么婚前已经支付的部分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用证明不了是个人财产购买的视为夫妻共同收入),婚后还贷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姻存续期间为了支付房款发生债务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备注:未办理过户手续不影响财产的性质,只要购买行为发生在婚前即可。其中应当考虑房产增值的部分,婚前首付比例增值的仍然是个人财产,婚后支付的增值部分也属于共同财产。

  2.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法律依据〗

  同上一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十三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1、婚前以男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有财产,可以请求分得一定的份额。2、离婚后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3、婚前,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婚后,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有充分证据证明与此情形相反的除外。如果需要帮助,请电话联系。
  • 1、如果房屋产权尚未过户的,可以依法撤销赠与,不再将房屋过户给孩子。2、如果已经过户的,也可以“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撤销赠与,由孩子将房屋归还给赠与人(父、母)。《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及分割原则一、协议分割:对协议反悔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认为协议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的,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二、判决分割1、原则上均等分割2、双方条件同等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如住房等;或者给抚养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4、补偿机制:离婚有过错方对无过错方补偿;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应由另方补偿;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而另方离婚后无房居住的并且经济困难的,可由有房产权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5、过错性离婚赔偿《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子女抚养权,判给谁关键看孩子归哪一方抚养给有利于子女成长。二个子女的话,原则上男女双方各抚养一个。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9分钟前
你好,根据你的实际损失以及多种因素来计算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你好,需要按照具体案情判断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7分钟前
办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方式有:1、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可以共同委托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组织鉴定;2、卫生行政部门处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