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放弃遗产继承公证
导读:
当自己的上一辈人去世的时候,会留下一定的财产,而作为继承人一般都是有权继承其遗产,继承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放弃遗产继承,有的继承人为了避免日后产生遗产纠纷,会对放弃遗产继承进行公证,那么放弃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怎么走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怎样放弃遗产继承公证。
1、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1、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
2、放弃继承的效力溯及继承开始之时。
3、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放弃部分继承权的做法无效,应视为未放弃继承权。
4、放弃继承不能随意反悔。公证书出具之前反悔的,应当书面通知公证处,并取得其他继承人的书面同意;其他继承人不同意反悔的,公证处将终止公证,并将所有相关材料存档,不退还当事人。公证书出具之后反悔的,公证处不予受理,应当通过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5、放弃继承不得与履行法定义务相冲突。
6、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产证明以及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放弃继承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
放弃继承权公证书不能撤销。因为,办理该公证时,放弃继承权是真实意思表示,公证书并没有错误,不具备撤销公证书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以上的全部内容便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怎样放弃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内容,对于继承权的放弃,也是要有一定的法律程序的,不能知识口头的承诺,一般在继承人较多的情况之下,而遗产由其中一人或几人取得,而其它继承人不要该遗产时,就要有明确的放弃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通常以书面的声明为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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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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