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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房加名也没用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1 16:35:04 人浏览

导读:

婚前全款房加名是有用的,一方允许另一方在婚后对其婚前财产加名,可以视为一种权利的让渡。在中国具有完全有民事权利的人,都有放弃或向他人赠予、让渡自己民事利益的权利。更多关于婚前全款房加名也没用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婚前全款房加名是有用的,一方允许另一方在婚后对其婚前财产加名,可以视为一种权利的让渡。在中国具有完全有民事权利的人,都有放弃或向他人赠予、让渡自己民事利益的权利。更多关于婚前全款房加名也没用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婚前全款房加名也没用吗

  婚前加名有用的,且这个必须看双方的约定证据。在中国具有完全有民事权利的人,都有放弃或向他人赠予、让渡自己民事利益的权利。男方在婚后允许女方对其单独购买的房产加名,可以视为一种权利的让渡。法律上是合法的。

  二、什么是婚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什么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建议:在婚前,当事人之间最好对此进行协商。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婚前全款房加名也没用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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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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