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起诉离婚还没判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同时离婚案件是必须要调解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第三次起诉离婚还没判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是否判决离婚要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同时离婚案件是必须要调解的,这是法定程序。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离婚后财产分割没有必要办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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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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