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诉讼 >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同意理由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同意理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1 03:11:58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最后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起诉离婚也是常见的离婚方式,第一次离婚不成功,还可以进行第二次起诉,那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一一解答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同意理由及其他相关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最后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起诉离婚也是常见的离婚方式,第一次离婚不成功,还可以进行第二次起诉,那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一一解答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同意理由及其他相关问题。

  一、离婚的法定条件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同意理由

  1.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2.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三、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综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同意理由及其他相关问题。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