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原告和被告有什么区别
导读:
民事诉讼法是管辖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公民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的总和,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打官司。离婚诉讼也是属于其范围中,那么,起诉离婚原告和被告有什么区别?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离婚案件是民事案件的一种,其实原告和被告没有根本区别,只是先到法院起诉的就是原告,应诉的就成了被告。诉讼中原告与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原告主张的诉讼请求应当举证证明,否则法院就不会支持;被告反驳也需要证据,否则法院也不会支持的。原告注意了,有以下情况法院是不予受理起诉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的,不受此限。
(4)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男方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如果原审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应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诉讼请求。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所谓分娩,特指胎儿脱离母亲作为独立存在的个体这段期间和过程。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不论胎儿出生后是活体还是死体,均应受一年的限制。
(3)女方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婚姻法》并未对终止妊娠的原因加以限制,因此,只要女方有终止妊娠的事实,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适用其半年不得离婚的规定。
起诉离婚原告和被告之间是天然的对立关系,在诉讼阶段需要双方当事人展开辩论陈词。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起诉离婚原告和被告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