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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的地点在哪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03:15:32 人浏览

导读:

知道继承开始的地方,主要是为了财产继承的范围以及在某些时候确定继承纠纷的管辖法院,继承开始的地方,一般就是行使继承权,接受遗产的地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继承开始的地点在哪里,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知道继承开始的地方,主要是为了财产继承的范围以及在某些时候确定继承纠纷的管辖法院,继承开始的地方,一般就是行使继承权,接受遗产的地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继承开始的地点在哪里,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继承开始的地点在哪里

  继承开始的地点,是指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人参与继承,行使继承权,接受遗产的地点,也就是继承人开始继承遗产的地方。“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实践中,通常以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或被继承人的主要遗产所在地为继承开始的地点,而且想着继承人通常不会因为继承地点的问题发生争议,在哪处理,法院规定都是一样的,没必要为此增加时间成本或者交通成本。

  确定继承开始的地点有利于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方便继承人参加继承、接受遗产。继承开始的地点还决定继承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在继承人应当关注的一个法律要点。

  二、继承的主要财产范围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财产继承的原则

  (一)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 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 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我国《继承法》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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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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