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涉外婚姻 > 涉外离婚 > 涉外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涉外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1 02:30:11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我国在国际的地位不断提高,这也造成了许多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那么离婚也会成为一个难题。那么对于涉外离婚房产怎么处理?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涉外离婚房产怎么处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我国在国际的地位不断提高,这也造成了许多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那么离婚也会成为一个难题。那么对于涉外离婚房产怎么处理?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涉外离婚房产怎么处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涉外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产。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

  二、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标准

  庭审过程中,法官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我国《婚姻法》第32作了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面对这样的离婚条件,中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也要严格适用。

  三、涉外婚姻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该管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复婚的,按结婚办理。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出国人员与我国公民之间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作了妥善处理的,可共同到当地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按照申请结婚登记办理。涉外婚姻离婚的条件是双方感情破裂。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涉外离婚房产怎么处理全部内容。总的来说,涉外离婚的房子或者车子还是要按照法院判决来进行分割,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